监管动态|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因妨碍监管工作等问题被罚45万,两名负责人被处罚-凯发k8官网
近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发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妨碍监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责令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45万元。
同时,相关负责人全某,因对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另一位负责人冯某,因对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妨碍监管工作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银行今年已多次收到罚单,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华夏银行罚单已超过千万元。
9月4日,华夏银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账务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错漏,长期未发现异常挂账情况,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长期未处置风险监控预警信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110万元。此外,多名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
7月29日,华夏银行泰州分行因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相关负责人戴某对上述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6月23日,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贷后资金管控不严,贷款资金违规转为本行银承保证金,被罚款人民币60万元。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要求责令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6月15日。
5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因违法发放个人贷款、浮利分费、发放贷款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罚款人民币70万元。同时,负责人李某对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下辖铁西支行违法发放个人贷款行为以及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涉企服务存在浮利分费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纪某因对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下辖营口分行发放贷款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两人均给予警告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华夏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2年10月14日注册成立为全国性商业银行。1996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夏银行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1日,该行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市发行a股,并于2003年9月12日挂牌上市。
日前,华夏银行发布2020年中报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华夏银行总资产达32656.15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8.10%;贷款为20395.67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8.92%;总负债为29937.51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8.81%;存款为18631.91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12.48%。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75.81亿元,同比增19.56%;实现净利润为93.37亿元,同比减11.4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3元/股,同比减31.75%。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彭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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